影響地基處理的因素有強度及穩定性;壓縮與不均勻沉降;地下水流失、潛蝕和管涌、液化;失穩和震陷。地基處理的原則:將局部軟弱層/硬物盡可能挖除,回填與***土壓縮性相近的材料,分層夯實;處理后的地基應保證建筑物各部位沉降量趨于一致(均勻),以減少地基的不均勻下沉。
局部范圍內硬物的處理:當樁基或部分基槽下有基巖、舊墻基、老灰土、壓實路面等硬土或堅硬物時,首先在地坑、地槽范圍內盡可能地挖除,以免基礎局部落在硬物上造成不均勻沉降使上部建筑物開裂。硬土、硬物挖除后,若深度小于1.5m時,可用砂、砂卵石或灰土回填;若長度大于5m時,則將槽底做1:2踏步灰土墊層與兩端緊密連接,然后做落深基礎。
橡皮土的處理:橡皮土是指含水量大且趨于飽和時的粘性土,如果直接夯打或反復碾壓,就容易形成有顫動彈性感的“橡皮土”。處理方法:避免直接夯拍,采用晾槽或摻石灰粉的辦法降低含水量后壓實。若施工中已出現橡皮土,則應將橡皮土層挖除,然后在槽底適當加深的情況下鋪墊一層承載力高、符合設計要求的墊層地基,如砂土或級配砂石墊層等。
什么是換填墊層?挖除基礎底面下一定范圍內的軟弱土層或不均勻土層,回填其他性能穩定、無侵蝕性、強度較高的材料,并夯壓密實形成的墊層。換填墊層的適用范圍:換填墊層處理深度一般為0.5m~3m,不宜過深。主要考慮以下幾點:1. 基坑開挖過深,常因地下水位高,需要加大降水措施;2. 坑壁放坡占地面積大或邊坡需要支護及因此易引起鄰近地面、管網、道路與建筑的沉降變形破壞;3. 施工土方量大、棄土多等因素,常使處理工程費用***、工期拖長、對環境的影響增大。